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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法(《建筑法》将大修!你关心哪些方面?)

时间:2024-07-29 15:00:39

近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关于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意见的函》:

征集修订意见与建议的重点包括以下八个章节:

“总则”

“工程许可”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职业健康”

“法律责任”


在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大纲中,拟新增条款的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求 【新增条款】

第二章 建设规划与设计

第一节 建设规划

第八条 建设规划的体系【新增条款】

第九条 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新增条款】

第十条 建设规划的内容【新增条款】

第十一条 建设规划的实施与评估【新增条款】

第二节 城市设计

第十二条 城市设计的基本要求【新增条款】

第十三条 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新增条款】

第十四条 城市设计的实施和管理【新增条款】

第三节 建筑设计

第十五条 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新增条款】

第十六条 保护类建筑的设计要求【新增条款】

第十七条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新增条款】

第十八条 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新增条款】

第十九条 城市总建筑师制度 【新增条款】

第四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定义、职责及责任【新增条款】

第三十三条 工程担保要求 【新增条款】

第四十条 全过程咨询的规定【新增条款】

第四十一条 建筑师负责制的规定【新增条款】

第四十二条 发包单位的禁止性规定【新增条款】

第六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 各方主体责任制度【新增条款】

第七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十一条 施工图文件审查要求【新增条款】

第八十二条 建筑工程评估 【新增条款】

第八章 建筑标准

增加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方面的内容。 【新增条款】

第九章 建筑造价

1、明确建设各方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职责,增加工程造价编制管理的条款。 【新增条款】

2、强化建设单位采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价依据。 【新增条款】

3、增加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造价控制内容。 【新增条款】

4、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方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新增条款】

5、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监督管理。 【新增条款】

第十章 职业健康

增加保护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的相关内容。 【新增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