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供销合作社,以其网点覆盖乡村、担负着城乡生产生活物资流通重任,而被民众青睐。在计划经济时代,对“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被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供销社日渐衰败。特别是与农业和农民的密切联系被切断,没有完全履行应尽的职责。
进入新时期,农民群众呼唤曾经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的供销社重出江湖,共同振兴乡村。如何顺应群众的呼声,在深化改革中强化供销社的职能呢?
明确干什么?突出“供销”二字
供销社这个名称本身就已经明确概定了这个机构应该干什么,那就是供应和销售。
供应就是供给农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工业品。在涉及农民生产和生活所需物资供应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虽然感到方便快捷,但对产品的质量和价格总是心有余悸,希望能有像过去供销社那样让他们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特别是像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在保质保量供应的前提下,还能做到稳价降价。
销售就是要帮助农民销售农特产品,让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不仅能够顺利地销售出去,而且还能卖个好价钱。
如果供销社不能担负起这两大重任,那么,供销社就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怎么干?“合作”是关键
供销合作社成立的初衷,就是要通过供销这个渠道把城乡物资交流和农民有效地联结起来。
如何联结?当然是要用合作的方式。因为农民既是生产主体,也是消费主体,供销社这个组织机构,说到底就是一个中介,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如果撇开了农民群众这个主体,必然会使供销社成为空壳,导致有名无实的结果。显然,与农民开展广泛的合作和联合,才是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干的目的?促进农民增收
无论供销社怎么改,采取什么办法发展,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改,为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不能改。
千万不能只把行业赢利作为主攻方向,目标放在行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双赢上。全心全意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真心真意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