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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是哪国的(变法鼻祖李悝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时间:2024-12-08 10:00:52

李悝,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法学家。

李悝“重农”与“法治”结合的变法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故一般认为他是法家的始祖。

01、李悝任上地守和中山国相

李悝为魏文侯到武侯时人,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上地守和中山相。

上地处在秦国的周围,四周都是秦国的势力,常常会遭到秦国的骚扰,但是上地的军队实力非常弱,而且上地百姓也不擅长作战。

李悝刚上任时就遭到了秦国的进攻,结果可想而知。于是李悝总结了经验,积极训练当地百姓。

一方面重视他们的农业生产,经济等方面的发展,同时更加重视他们的军事发展。

除了对他们的军队加强训练之外,李悝还训练当地百姓去练箭,说无论解决什么问题,都通过射箭来决定谁赢谁输。

这个举措让上地的百姓日夜苦练射箭,个个都成了箭术高手,一时间射箭成为了上地最为风靡的活动。

当秦国再开上地这个地方时,除了士兵,当地百姓也纷纷投入战争。

上地的军队更是将秦国的军队射得人仰马翻,从而大败秦军。

从此之后,秦国就不好再来随意侵犯上地。而上地在不断发展中,不断强盛,甚至逐渐占领了秦国的很多领土。

李悝带着在上地郡的治理经验,被翟璜推荐给魏文侯。魏文侯打发他到新占领中山国担任相国。

由于刚刚经过战乱,中山国的经济也非常萧条,百姓也是大多都去逃亡,整体都非常不乐观。

可是李悝并没有辜负魏文侯的期望将中山国的局势不断稳定下来,而且让中山国逐渐恢复并且超过了之前的繁盛时期。

02、李悝大刀阔斧变法

李悝在治理中山和上地中显露出其非凡的才华,被魏文侯所赏识。

李悝的老师子夏是魏文侯的重臣,他的变法思想切中魏国的时弊,被魏文侯任为相国,开始全面推行其变法主张。

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李悝带着在地方上的治理经验,开始掀起在魏国的变法。

李悝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在变法的时候,他就将法治观念融入到国家治理中,让魏国的各个方面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1)废除世袭,唯才是举

爵禄世袭制发展到私有制时代,已经日益显现出它的严重弊端,这些贵族们的子孙整日声色犬马、纸醉金迷。

由于长期养尊处优,骄奢淫逸,他们居官不谋官事,为国不念国政。

不仅不能为国家带来尺寸之功,还要消耗大量国家财富,妨碍一大批有志之士渴望建功立业的途径。

李悝废除了封建世袭制度,李悝将无用的人物赶出了历史舞台,并且广纳贤才,为魏国朝廷提供了人才保障。

魏国,贵族们的特权被取消了,国家建立起了一套依靠战功和才能选拔、任用官吏的制度。

从而使得一大批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乃至有作为的平民,通过李悝架设的阶梯,得以进入权力中心。

通过李悝的变法,一大批来自各国的人才被纷纷吸引到魏国来,像吴起、乐羊、段干木等非魏国人才,就是这样为魏国所用的。

2)鼓励农耕,发展经济

经济上,李悝推广“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方针,鼓舞农人精耕细作,增强收入,。

李悝在全国范围内鼓励发展农业,鼓励他们开垦荒地。

并根据不同的地形,因地制宜地种植不同的作物,从而使地力得到充分发挥,粮食产量得到大幅度增长。

李悝废除了井田制,并且将土地买卖合法化。李悝派人测量土地的量产,根据不同的量产标准,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李悝认为粮贵则对士民工商不利,谷贱则伤农,善治国者必须兼顾士民工商和农民双方的利益。

李悝作平籴法,即将丰年分成大熟、中熟、小熟三个等级,按比例向农民籴粮;

把荒年也分成大饥、中饥和小饥,在大饥之年把大熟之年所籴的粮食发放给农民,其余则类推。

国家在丰收年以平价采购余粮,欠收年以平价售出,稳定粮价;建议同时耕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这一措施既可以稳定丰年和荒年的粮价大幅度波动,还能使农民岁岁有粮吃,国家不至于因大饥荒而导致农民流离失所。

3)军事改革

在军事上,实行考核法,所谓考核法就是对军队里面的士兵进行各方面的考核,对于优秀者会给予奖励,除此之外,

李悝还实行科学性的军队编排,根据士兵们擅长的领域对他们进行军队的划分。

每位士兵都能发挥他们作战的优势之处,大大地提高了军队作战能力,奖赏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变成战国前期强国之一。

因为魏文侯的敢为天下先,大力启用李悝变法改革,所以魏国才能快速的富国强兵。

抑制住赵国,还有余力不断的东征西讨,连败秦、齐、楚诸国,开拓了大片疆土,让魏国成为真正的中原霸主。

李悝变法直接推动了魏国的强盛,对后世的影响颇大,比如申不害变法、商鞅变法等等,都有借鉴李悝变法的闪光点。

03、李悝著《法经》,给后世带来巨大影响

李悝掌管变法,他聚集各国法令编成《法经》,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

李悝“撰次诸国法”,修订出《法经》六篇,包括盗、贼、囚、捕、杂、具。

盗是指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大盗则戍为守卒,重者要处死。

窥宫者和拾遗者要受膑、刖之刑,表明即使仅有侵占他人财物的动机,也仍构成犯罪行为。

贼律是对有关杀人、伤人罪的处治条文,其中规定,杀一人者死,并籍没其家和妻家;杀二人者,还要籍没其母家。

囚、捕两篇是有关劾捕盗贼的律文。杂律内容包罗尤广,包括以下几类:

①淫禁。禁止夫有二妻或妻有外夫。②狡禁。有关盗窃符玺及议论国家法令的罪行。

③城禁。禁止人民越城的规定。④嬉禁。关于赌博的禁令。

⑤徒禁。禁止人民群聚的禁令。⑥金禁。有关官吏贪污受贿的禁令。

如规定丞相受贿,其左右要伏诛;犀首以下受贿的要处死。具律是《法经》的总则和序例。

李悝这部著作汇集了多国法律的精华,里面涉及了方方面面,也是比较实用和有借鉴意义的。

《法经》出现后,魏国一直沿用,后由商鞅带往秦国,秦律即从《法经》脱胎而成。

韩非因本身有口吃并不善表达,便把更多的时间花来读书,著书立作,

当他读到《法经》后,便结合韩国所在的形势反复思考法家治国体系,汇总各家之长,提升整合,最终成了法家之集大成者!

这一切都是站在先前法家人物的肩膀上完成的,所以说李悝的法治思想是基础,又是启蒙,对韩非产生了深远影响。

04、李悝死于自己的变法

李悝在魏国实施变法过程中,身兼大法官,审理案件。

有一天,李悝和以往一样审理案件,那个审理的案件也不算复杂。

但被告人在审问中主动招出了三年前的一场谋杀案。案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本来是件好事,但李悝的脸却变得煞白。

由于三年前那案件,也是他亲身审案的,有一个人在三年前被误判为凶手并处决了,由于李悝的误判,害死了无辜的人。

李悝为此束手无策,依照他自个定下来的《法经》,误判犯人也是死罪!最后,李悝写好遗书,自杀了。

李悝最后死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下,对他来说,或许是件幸事,也充分说明李悝变法已经成功了,按法办事。